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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 G243雷山至丹寨、G354石阡至花桥、G653道真至杜家沟改扩建 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运输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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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入围集团合格物资设备运输供应单位:

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根据G243雷山至丹寨、G354 石阡至花桥、G653 道真至杜家沟改扩建3个项目施工需求,现对物资设备运输进行招标,现诚挚邀请贵(公司)单位参与。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名称:物资设备运输。

1.2、项目地点:1、石阡县花桥镇万佛村,2、丹寨县扬武镇大坡,3、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东郊加油站东南(X336 西)。

1.3、招标数量:以项目部最终使用量结算为准。

1.4、验收结算:结算数量按照项目现场甲乙双方实际验收确认数量为准进行结算。

1.5、送货日期:根据项目要求。

1.6、运输方式:自行运输送达。

1.7、结算付款方式:按月对账,先货后款,一票结算(全部招标物资设备运输均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由项目承担),付款方式按照报价单位垫资能力进行支付。

1.8、运输服务及技术要求:用于本项目的运输车辆必须缴纳交强险、车损险及第三责任险,第三责任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200万元。(派车时提供给项目部)

2、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具有投标物资设备运输经验,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且证照齐全,具备招标需求的物资设备运输能力。

(2)近两年内无任何经济合同纠纷,在开标日前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资料)。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工商经营信誉优良;财务资金状况优良;最近两年内没有与合同、经营、债权债务等有关的犯罪或违法、违约行为及经营、合同履约、财务资信等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经营或取消参与招投标报价状态。

(4)供应商承诺并履行招标文件、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5)综合单价报价包含:运输费、安全风险费、人员车辆保险、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不可预见潜在风险、责任以及筹资垫资利息等各项应有费用及风险的综合单价。(招标响应方应充分考虑各类风险,我方不接受任何原因及方式对中选综合到场单价进行再次调整,不能履行招标、响应文件及合同均视为违约)。

(6) 中标单位在运输物资设备过程中发生物资设备灭失、短少、污染、损坏,中标单位应按物资设备实际损失赔偿。

(7)严禁有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参与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2.2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加响应。

2.3 其他资格要求以本次询价的询价文件内的规定为准。

2.4本次招标只针对已成功注册1688采购平台的集团物资设备运输入围合格供应单位。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3日12时00分前将公司相关资料(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法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已通过认证的阿里巴巴用户名等复印件加盖鲜章)送至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56号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本部10楼物资设备部或致电联系招标人后发送到招标人QQ邮箱,并注明投标项目的名称及单位,待资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人将向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采取QQ邮箱发送或本人现场领取方式)。

4、投标文件的递交

报名审核通过且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招标方将于2024年2月23日14时邀请物资设备运输供应商在1688系统平台上进行报名,在开标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否责取消资格。(只有审核通过且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方可被邀请在1688系统平台上参与投标)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上午10时00分止前(北京时间),响应单位在阿里巴巴(1688)平台上填写报价信息和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PDF格式),并将投标文件密封性完好无损的递呈至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56号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本部10楼会议室 ,办理签收交接确认手续。投标文件收件、签收、联系负责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085032739。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特别声明:报价文件原件正副本及资质文件复印件必须盖鲜章,报价文件必须密封性无破损于截止日当面递呈,并双方办理确认签收手续,未进行密封及密封面破损视为无效,若响应单位因特殊原因未能到现场参与开标的,须提前将标书邮寄至询价人处,由询价人在开标现场当众拆封)。

6、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元)。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等,均应真实可靠。招标人若在评审期间发现头边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在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选候选人的投标文件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同时将其作假行为记录在案。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在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www.bgnhukuk.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

地  址: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56号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本部10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085032739  邮箱:1007740174@QQ.com

                   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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