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为配合好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广西鹿寨至钦洲港公路(鹿寨至鱼峰段)施工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广西鹿峰项目)工程施工,现我公司对该项目施工所需爆破服务工程进行招标,现采取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进行评审。
2.招标概况
2.1本次招标为我公司承接的广西鹿峰项目,预计需使用炸药600吨、数码雷管80000发、连接线36400米、危险品运输车3组及相关的爆破员、安全员、库管员等,投标人对该批爆破服务工程进行报价,制作标书并缴纳保证金。
2.2进场时间:以项目部实际需求时间为准。
2.3收货地点:以项目部指定收货地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需同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般纳税人证明;
3.2企业信用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未处于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在项目施工点100KM内修建或租赁炸材库房(20T及以上),投标人必须按照项目部工程需求修建炸材库房,并负责选址、征地、建设、验收的相关手续和费用,项目部负责接通水电到库房门口供库房使用;投标人在库房建成或租赁后必须依法投入相应的物资、设备及人员,使其符合国家及当地的相关规定,并对炸材库房的安全管理负责,承担库房日常维护的所有费用(人员工资、水费、电费等)。库房的存量必须满足项目部10天以上用量;项目所需临时库房(3T及以下)由项目部负责修建或租赁,并承担修建和租赁及相应人员费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下午16时30分至2024年8月3日下午17:00时;在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形式:采取在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进行报价并上传对应的完整版投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均上传)。
5.2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9日下午14:00时,超过截止时间不予接收。
6.投标保证金缴纳
缴纳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采用银行汇款缴纳。
7.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www.bgnhukuk.com)和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e-qyzc.com/)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56号
招标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13595724299 QQ邮箱1067582056@qq.com
现场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8286166130
重要提示:本项目包含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和投标需登录“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qyzc.com/)进行,首次投标需办理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请登录该平台“帮助中心”或“操作指南”界面进行查看。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南路茅台国际商务中心C座裙楼2楼,或在线办理(办理网址:https://www.e-qyzc.com/)。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851-88642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