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须知

  1. (以下简称举报人)举报其所在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当提供真实的姓名(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社保卡等)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调查单位向举报人反馈核查、处理结果;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图片或视频资料,否则不予受理。
  2. 请认真填写举报表单中的各项目。填写“举报内容”一项时,要写清楚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后果等,字数限定在800字以内,并提供真实图片或视频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3. 举报人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 安全生产举报实行实名举报。负责处理安全生产举报的相关部门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请详细填写人员姓名、联系电话等项目。
  5. 网上举报只是反映问题的一种途径,还可通过信件或电话等形式进行举报。通讯地址: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安全部(中国.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56号1707室),邮政编码:550018,举报电话:待定
  6. 为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限制恶意重复举报和垃圾信件,提高网上举报的运行效益,举报人计算机每天最多只能提交2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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